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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创心 | 我院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
2025-04-1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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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由我院作为第一主编单位,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林奕作为负责人牵头编制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DBJ33 / T 1341-2025 正式发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填补了我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的空白,有助于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设施设备更新,为规范我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也是我院建筑绿色低碳技术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建筑行业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城市更新、设备更新、碳达峰碳中和在建筑领域成为新质生产力培育的主流方向。作为一本综合性标准,涵盖了既有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可再生能源及余热废热利用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机电系统运行调适等方面的节能改造技术,并针对改造效果创新性提出了评估评级方式。标准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大规模设备更新要求,并结合浙江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经验,梳理总结我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路径,具有鲜明的浙江特色。
一是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精准施策。重塑改造流程,并结合设备更新的要求从设备安全、使用寿命、能效水平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节能诊断内容,提出了不同改造情景下的效果评价指标,同时提供了相关技术文件规范格式,为数字化归集提供基础。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轻量化更新改造技术路径优先级。考虑了浙江省气候特征、经济水平、资源禀赋、产业条件等因素,除常规改造技术外,突出机电系统调适技术、能耗监测技术等低成本改造技术措施,解决我省既有建筑改造推动难度大的问题,提高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事求是分步骤分区域稳步推进。从经济性和节能性进行多元分析,建立能源消耗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计算分项能耗指标与综合能耗指标来核定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量,并针对分项节能改造提出相应的评级方法,合理评价改造效果,充分引导各类改造方式全面实施,扩大节能改造积极性。
下一步,我院将贯彻落实标准要求,围绕打造“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技创新主平台”目标,结合建筑能效提升、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相关研究方向,继续深化建筑绿色低碳技术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内容,为实现浙江省建筑领域双碳目标贡献建科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