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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建科院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通告


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院综合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4日,共3天;
  4.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院综合办,联系电话:0571-88277306。
  附件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名册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