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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编《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
2020-09-07 18:11
来源:
2020年3月30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33/T1195的批准公告(2020年 第17号),批准该规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该规程是我院作为第一主编单位,联合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的一项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能源审计与改造方案评估、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给水排水与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改造效果评价等。
规程的主要编制工作由我院节能环保公司承担。多年来,我院节能环保公司在不断提升其在建筑节能领域业务能力的同时,注重积累工程实践数据,积极培育科研力量,形成了生产与科研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多次荣获省级、院级科研表彰。
节能公司 苏翠霞